离退休工作党委是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的二级党组织,是二级单位的政治核心,负责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与行政共同对本单位的改革、发展、稳定负责。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各项部署和决定。
2.负责党组织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,领导本党委的党支部工作。
3.协助组织讨论和决定本党委所在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;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。
4.负责本党委干部、党员的教育、培养、管理、评议和监督工作;负责做好中层干部及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组织工作。
5.参与研究决定教职员工在调动、出国、奖惩、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工作,并负责政治审查。
6.正确处理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关系,与行政共同领导本单位的稳定工作。
7.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。
8.做好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,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,及时向领导发映有关情况。
9.负责意识形态工作,做好意识形态和舆情研判,指导、检查各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。
10.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有效防控各种廉政风险,确保本党委不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。
11.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审核:胡武平、李旭阳、刘树忠)